中华写字楼网(http://www.officese.com):合肥严禁中介不得帮买房者伪造材料钻限购空当
中介不得帮买房者伪造材料钻限购空当
限购后,一些不具备买房资格的购房者总想钻空子在市区买房,而中介也往往会为他们想法子“钻空当”。对此,合肥市要求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措施,不得诱导、协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对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也不得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骗取税收优惠。对于信誉良好的经纪服务机构,税务部门向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通道。
经纪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服务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经手购房资金、违规代办房产评估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罚款、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中介违法违规将被吊销资质备案暂停业务等处理
此次,合肥市还对经纪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当事人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经纪服务机构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识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项服务均须单独标价、明码标价。
提供代办产权过户、贷款等服务的,应当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愿选择,并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不得强制提供服务。
此外,经纪机构不得强迫委托人选择其指定的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罚款、记入信用档案、取消其网上签约资格等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经纪机构,房产部门依法采取吊销资质备案、暂停门店业务等措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中介业务的机构。
来源 江淮晨报